欢迎进入中共昆明市委党校!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党校2022年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培训班次成本经费项目)

来源:中共昆明市委党校    发布时间:2022-02-17 17:10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党校

2022培训班次成本经费项目

一、项目名称

培训班次成本经费

二、立项依据

《党校工作条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

三、项目实施单位

单位名称: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党校

组织机构代码:12530100431363380T

地址:昆明市呈贡区吴家营街道办事处万峰街1606

联系电话:65902396

法人代表:李康

经费来源:本级财力安排

单位概况:市委党校是在中共昆明市委直接领导下培养党员领导干部的学校,是党委的重要部门,是培训轮训党员领导干部的主渠道和加强党员干部党性锻炼的熔炉,是党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

市委党校实行“一校三院、四块牌子、一套班子”管理体制,市委党校作为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截至20211231日,有20个处(部、室、中心),包括:办公室(对外合作处、业务指导处)教务处(教学研究室)科研处组织人事处后勤管理处培训一处(昆明市行政学院工作处)培训二处(昆明市社会主义学院工作处、昆明市青年干部学院工作处)基本理论教研部经济学教研部党史党建教研部公共管理和法学教研部民族和文化教研部(统战教研部)社会和生态文明教研部市情研究中心(决策咨询研究所、昆明地方立法研究中心、学报编辑部)图书馆财务处信息中心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离退休人员办公室单位编制200人,截止20211231日实有在职人员165人。

四、项目基本概况

“培训班次成本经费”项目属于市委党校后勤保障类项目,由市级财政统一纳入预算项目给予安排。此次“培训班次成本经费”涉及预算项目批复资金1319万元,主要用于学员餐厅服务费、学员住宿楼服务费、辅助教学服务费、印刷费用、主体班次及委托班次等班次教学师资成本费等。为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主体班次及市级机关各单位的委托班次培训,超过4万人次学员的培训任务,保障各期培训班次学员的教学、食宿等正常运转。

五、项目实施内容

为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主体班次培训任务,完成市级机关各单位的委托班次培训,培训学员超过4万人次,保障各期培训班次学员的教学、食宿正常运转。

六、资金安排情况

此项目由市级财政统一纳入预算给予安排,此次涉及预算项目批复资金1319万元,主要用于学员餐厅服务费、学员住宿楼服务费、辅助教学服务费、印刷费用、主体班次及委托班次等班次教学师资成本费等。不足部分向财政进行动态追加给予保障。

七、项目实施计划

顺利开展好市委、市政府下达的主体班次,市级机关各单位的委托班次培训,为超过4万人次的学员培训做好教学、食宿等保障。严格按照市财政批复、绩效考核的要求,认真做好该项目的执行及后续绩效考核工作,严格按照此项目包括的支出范围列支

八、项目实施成效

市委党校要认真完成2022市委、市政府下达的主体班次及市级机关各单位的委托班次培训任务, 市委党校教育培训要辐射到全市党员领导干部、群众、群团组织。全面提升党校自身的教学、培训服务质量和水平,提高市委党校知名度,创建全国一流党校。

九、项目绩效目标表

见下页

培训班次成本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表

指标名称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指标类型

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

说明

是否核心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总培训人数

>

40000人次

%

定量指标

党校工作条例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

党校工作条例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

质量指标







培训学员出勤率

>

0.95

%

定量指标

党校工作条例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

党校工作条例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

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率

>

0

%

定量指标

党校工作条例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

党校工作条例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

培训学员成绩通过合格率

>

0.95

%

定量指标

党校工作条例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

党校工作条例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

时效指标







培训计划按期完成率

>

0.95

%

定量指标

党校工作条例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

党校工作条例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党校教育培训辐射到全市党员领导干部、群众、群团组织。

<

定性指标

党校工作条例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

党校工作条例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

可持续影响指标







提升党校自身的教学、培训服务质量和水平,提高昆明市委党校知名度,创建全国一流党校。

<

定性指标

党校工作条例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

党校工作条例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受训学员满意度调查

>=

0.95

元/人


党校工作条例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

党校工作条例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


地址:昆明市呈贡区万峰街1606号    邮编:650500

滇ICP备07000700号-1        滇公网安备 53011402000276号

Copyright © 2017 中共昆明市委党校 昆明市行政学院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