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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运用“枫桥经验” 提高服务群众的本领
来源:中共昆明市委党校
发布时间:2025-09-22 16:26
授课人:梅长青
主要授课内容:2023年11月,中央政法委在全国范围内评选“枫桥式工作法”单位,我省昆明市盘龙区青云街道、保山市隆阳区杨柳乡、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南屏派出所三家单位入选,向全国展示了云南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实践成果。本课程围绕“60多年来‘枫桥经验’是如何做到长盛不衰的、新时代如何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做好群众工作、领导干部如何运用‘枫桥经验’提升群众的幸福感、参与感”三个问题,通过组织大家深入研讨和交流展示,系统讲解了“如何通过学习和运用‘枫桥经验’来提高服务群众的本领”的方法路径,对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基层治理能力具有很好的帮助作用。
滇公网安备 53011402000276号